11月4日,“全国重点美术馆初评会议”在北京召开。文化部副部长王文章、中国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靳尚谊,中国文联副主席、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刘大为等出席会议。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美术馆行业管理和分类指导,充分发挥美术馆的公益文化服务作用,推动美术馆标准化、规范化建设,文化部于2008年11月下发了《全国重点美术馆评估办法》,并于2010年1月正式启动了评估工作。全国范围内的具有展览、典藏、研究及公共教育和服务功能,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美术馆均可参评。经过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文化厅(局)的审核推荐,共有34家美术馆递交了申报材料。其中,既有国有美术馆,也有民营美术馆。评委会专家将根据初审结果,分赴各地美术馆进行实地考察调研,在此基础上进行复审并提出国家重点美术馆建议名单,报送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经文化部审批同意后,于今年底向社会公布。 |